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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2007年)

时间:2024-05-19 01:45:5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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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2007年)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07]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年来,我国霍乱流行特点不断发生变化。在连续三年发病明显下降之后,2005年疫情出现大幅度回升,优势菌型由O139群转变为历史上曾造成大流行的O1群;2006年发病再度下降,优势菌型再度转变为O139群。这说明造成我国霍乱流行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不断发生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在5-10月期间,认真进行腹泻病例的登记和筛检,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并严格掌握肠道传染病病例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

二、继续做好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工作。要加强对饮食服务从业人员、学校、大中城市中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和人口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加强对海、水产品的采样检测等监测工作。国家级监测点所在地卫生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肠道传染病监测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国肠道传染病疫情和流行因素变化趋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和启动全国霍乱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加强对各地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加强肠道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一旦发现霍乱病例,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实施控制措施。要加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切实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工作。各地要早安排、早部署,做好药品、试剂、疫苗等暴发疫情应急物质准备。

四、加大食品卫生执法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要对经营水产品的餐厅(馆)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督促餐厅(馆)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协作,对无证无照的餐饮摊点,要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五、做好专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各地要不断强化对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的肠道传染病防治技术培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法开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六、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健康教育活动。各地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提倡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增强全民的自我保健意识。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印发2006年二季度保险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2006年二季度保险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6〕31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

  现将2006年二季度保险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2006年二季度保险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2006年二季度的保险新闻宣传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两会”精神,认真学习和领会胡锦涛总书记 “八荣八耻” 的重要论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

  一、深入学习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保险新闻宣传工作。结合新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积极宣传保险业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尤其是大力宣传保险业在积极拓展“三农”保险、责任保险、企业年金等方面的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宣传保险业“十一五”期间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取得的显著成绩,深入报道保险业改革开放和保险监管工作的新成果,全面介绍保险业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情况,宣传保险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近期努力方向,为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一个积极的舆论氛围。

  二、大力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保监会已经下发关于开展诚信教育工作的通知,这是保险业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保险业诚信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高度关注保险市场的热点焦点,深入挖掘诚信建设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结合保险业实际,进一步创新诚信宣传的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树立保险行业正面的社会形象;同时要加强同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精心策划宣传方案,注意把握舆论导向,不断提高保险业品牌意识。

  三、积极推动保险业制度建设,配合业务监管领域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产险方面将出台《大型商业险危险单位划分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人身险方面将出台《推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与规范的指导意见》、《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保险中介方面将出台《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对保险营销员的管控责任,完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资金运用方面将出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结构指引》、《风险管理通知》等文件;财务会计方面将出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X号:风险资本(征求意见稿)》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X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征求意见稿)》。针对以上业务监管制度措施的颁布和实施,区别不同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四、做好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分工意见》的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该意见精神,配合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努力营造保监会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利舆论氛围。

  五、做好有关会议的新闻宣传。二季度将举行保险中介机构座谈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座谈会和保险资产管理风险控制国际研讨会,同时举办保险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专题研讨会。要针对不同会议的内容,精心提炼新闻报道点,组织有计划、有效果的宣传方案,进一步扩大保险业的社会影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汽车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汽车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5年9月19日,工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广州、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局《汽车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已于9月11日转发各地、各部门执行。为了贯彻好上述规定,凡有汽车交易市场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即抓紧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配备必需的作风正派、熟悉业务的干部,集中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准备,以便及时参加汽车交易市场的管理工作。
二、主动与物资部门和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设立的汽车贸易中心和汽车工业贸易公司联系,落实办公地点,安排好办公有关事宜。
三、刻制管理专用印章。印章拟定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交易市场管理专用章”,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定。
四、积极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协商,根据《汽车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管理好汽车交易市场,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请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认真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市场情况,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把汽车交易市场管理工作切实做好。